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
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品出口的公告》以及海关总署公告,都是针对出口货物的规定。对于个人通过邮寄、快递渠道寄递出境的自用物品,在规定限值内不属于出口货物,不需要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进行商品检验。
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寄递渠道畅通,保证快速通关。
转载请注明:畅说 » 个人向境外邮寄自用医疗物资,需要进行检验吗?
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发布会:
商务部、海关总署和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发布的《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品出口的公告》以及海关总署公告,都是针对出口货物的规定。对于个人通过邮寄、快递渠道寄递出境的自用物品,在规定限值内不属于出口货物,不需要按照公告的要求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书或进行商品检验。
海关总署会同有关部门保障寄递渠道畅通,保证快速通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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