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野生动物违法典型案例
1.非法狩猎
简要案情:

2.非法人工繁育国家重点(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


3.非法狩猎
简要案情:
2019年10月,长兴县周某在网上购买的弹簧夹,并将其布置到山上,猎获了野猪一头。当事人将其带回家,烹煮后分发给他人,后经群众举报,被立案查处。
查处情况:
案件已侦察完结,移送检察院起诉,现被取保候审。
解析:违法狩猎野生动物不可取。


4. 非法出售、收购、邮寄、运输、携带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简要案情:
2020年1月17日,安吉县袁某在持有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的情况下,收购无合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并在安吉县农贸市场本人摊位对外出售。经查,在其摊位及仓库内查获华南兔、野猪肉、野猪肚、野鸡、野鸭、王锦蛇、乌梢蛇、石蛙、斑鸠、青蛙、黄麂肉等野生动物活体及尸体。经调查,涉案价值共计15000余元。
查处情况:
没收所有野生动物制品,并处罚款。
解析:有经营利用许可证也需要合法来源。


5.非法出售、收购、邮寄、运输、携带一般保护陆生野生动物或者其产品


市森林公安局将继续对破坏野生动物资源领域的违法犯罪保持高压态势,严厉惩治野生动物违法犯罪活动,阻断野生动物疫源疫病传播风险。
来源:信用湖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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